2006—2010年在上海工作,后于2010年12月在卢湾区办理账户资金清算业务,因当时政策仅允许账户资金提现,不支持异地转移。现想把在上海期间医保年限转移至户口所在地。长春医保部门需要上海出具医保缴费凭证作为办理转移业务手续。请问如何办理?(上海社保代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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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8-03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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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社保代理 上海锐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
根据您的身份证号码查询,您的城保账户已封存,停止享受本市基本医保待遇。根据医保政策规定: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流动到外省市就业,且已转出养老保险关系,可携带本人身份证(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)至区县医保中心打印《参保凭证(发函用)》,再至外省市经办机构开具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》寄至本市区县医保中心。区县医保中心收到《联系函》后对您个人账户进行清算,清算后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(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)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。更多医保信息,您可拨打962218热线咨询。